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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居 发表于 2005-6-27 21:46

(代发原创)纷乱多起萧墙 大治必从人愿

[center][color=#FF0000]纷乱多起萧墙,大治必从人愿 [/color][/center]  
           [center]杭州:长枪兵[/center]
  [size=7][size=6][size=7][size=6][size=5][size=4][size=5][size=6][size=7][size=6][size=5][size=4]将(池钓为主的)竞技钓鱼与野外钓鱼对立起来,并由此引发的各种争论,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讨论话题。几多争执、无数讨论都在竞技钓鱼技术在各种钓鱼实践活动中不断推广、不断普及,并且随着竞技钓鱼技术的延伸,在时间与空间的跨度中消亡。在竞技钓鱼与传统钓鱼、野外钓鱼孰是孰非的争论中大多数人越发成熟、越发理性。人们或者由反对、拒绝竞技钓鱼变为在默认中接受竞技钓鱼活动的存在,以及认可竞技钓鱼对钓鱼活动的促进作用。说到底实在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因为,钢笔、铅笔、圆珠笔相互比较,冠以孰优孰劣的命题加以争论是没有意义的。
    竞技钓鱼从来不排斥对先进技术的接纳与创新,就像人类社会需要不断进步一样。不然从台湾传入大陆的悬垂钓鱼技术如何能在大陆得以推广,并发扬光大?从竞技钓鱼的众多技术、方法中不难看出竞技钓鱼技术方法从传统钓鱼中取精华,去糟粕,提炼、升华的痕迹。反之,竞技钓鱼活动对野外钓鱼技术同样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竞技钓鱼的调漂技术、饵料制作和运用技术、对鱼情的判断技术、打底、打浮、钓过程、打频率、跑铅、溜鱼与控鱼技术、线组选择与运用等技术,大多来自从事竞技钓鱼活动的前辈们的实践和总结。一些由竞技钓鱼比赛选手创造、总结的一漂深技术、抓小阴口技术、钓滑鱼技术、离底钓浮技术、对付小杂鱼技术等,在野外施钓中为很多钓手所掌握,就是很好的例证。当然,竞技钓鱼技术也包括来自野外钓鱼技术的实践。例如、对付大浪、大风的甩竿技术、钓急速沉技术、钓极钝抓死口技术、对鱼情的判断技术、对鱼信号的判断技术等。从传统的钓技,到悬垂钓技是一种突破和创立,将悬垂钓技运用到野外垂钓是钓鱼人的再度突破,是源于钓鱼人一份追求的美丽心仪。这种技术运用上的相互融会贯通,只能促进钓鱼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池钓比赛成绩、有利于丰富我们野外垂钓的渔获。
    野外钓鱼与竞技池钓并不矛盾。特定条件下的练竿和相对自然环境条件下的挥竿都是一种进步中的追求,一种钓鱼过程的感受和结果的感悟。如果说有什么异样的、怪异感觉,无非是少数竞技钓鱼比赛组织水平低、裁判临场执法能力低下。并由此弊端造成对竞技钓鱼比赛参加者产生消极影响。竞技钓鱼活动中各种新技术、方法的创造和发展还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过程中。竞技钓鱼活动实践总结出来的精髓,必将继续影响竞技钓鱼本身和其他钓鱼活动。竞技钓鱼技术的成熟需要实践,而且需要特定的实践环境——相对稳定、有相对密度的喂养池。这就如同生物、药物等实验需要借助某些生命体做实验一样,与虐待生命毫不相干。何况竞技钓鱼(池钓)中也有保护鱼类的限制性规定。事实上国内组织的一些竞技钓鱼比赛早就选择在大水库、大水面的内河养殖环境中进行的先例。
    不可否认,在一些竞技比赛中存在赛风不正、作弊、裁判不公等问题,有的事件甚至深深的伤及许多钓手的心。对待这种现象,首先要看到这是一项体育比赛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并不是比赛本身的错——比赛本身没有错,更没有罪。其次,很多选手有两种选择:拒绝这类比赛,省得烦心。另一种态度,严肃对待,与之抗争,在一定范围内毫不留情的揭露之。可惜大多数钓手采取回避的策略,选择了前者。有理由相信,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纷乱到大治,是竞技钓鱼比赛必然的成长发展道路。2005年6月26日在萧山三友进行的浙江省隆盛杯钓鱼邀请赛,就是组织较为严密的一场省级赛事。从中不难发现,省级钓鱼比赛管理机构,发出的一个信息:公正、公平、积极向上的体育竞赛精神,要在竞技钓鱼比赛活动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竞技钓鱼正在成为政府群众性体育的组成部分。2004年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将竞技钓鱼活动列入195项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比赛项目。当年底举行的全国农民运动会,首次将竞技钓鱼比赛列比赛项目。进入2005年,全国已经有五-六个省市将竞技钓鱼比赛正式列入城市运动会比赛项目。今年以来,浙江省范围内的各种竞技钓鱼比赛自不下几十场。比赛的组织者有省市政府的体育机构、渔具商、各个政府部门(系统赛)、企业赛事。暂且不论比赛组织的水平如何,这正是竞技钓鱼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参加人员不断增加的信息。全省各地优秀的竞技钓鱼选手正在不断的涌现。他们快速提高的比赛成绩,使一些原本知名的选手感到了压力。如、台州地区的杨成杰、方文革等,杭州的张欣、姚俭、樊斌、赵定良、陈宇明等在上海2005钓鱼郎杯华东地区钓鲫高手争霸赛上所表现出的高超的竞技比赛水平,他们都有问鼎夺冠的实力。还有宁波、温州、金华湖州,绍兴地区的一些选手,进步非常快。他们的垂钓技术飞速提高,大多来自在池钓比赛中不断的苦练、不断的总结与提高。竞技钓鱼比赛有如国际自行车比赛一样,有场地赛、也有公路赛、越野赛。非要将比赛局限于场地赛,而限制举行公路赛、越野赛,那是在剥夺一部分运动员的权利,限制一部分观众的兴趣。可以断言,在未来的三至四年中,浙江必定会涌现出许多三星级、四星级,甚至更高等级的竞技钓鱼选手。
    事实上,杭州参加竞技钓鱼比赛的选手中,包括一些较为知名的选手,有比赛时参加比赛,丝毫不影响平时参加野外垂钓的积极性,有的选手既是野钓大玩家,也是竞技比赛的高手。将竞技钓鱼技术拿到野外垂钓实践中进行检验,从来就不矛盾,从来就不相互排斥。但是没有人会一定强求别人喜欢什么、非要别人爱好什么。这就如同天下驰名的浙江绍兴黄酒,为爱喝者所珍爱,不爱喝者可以喝别的酒一样,没有必要去指责不爱,或者非黄酒不喝的酒友,更没有必要无端的指责、武断推断什么。因为,只要是好酒,总归有人爱。如果店家态度恶劣、服务质量差、投诉它!再不然,换个店家,酒没有过错,得继续喝。如果裁判不公,投诉他,换个赛事参加,因为比赛本身没有错。“怨及和尚,恨其袈裟”可不在理上。同理,因为出了一个坏方丈,也没有道理非要拆掉庙宇,不是吗?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是直接管理竞技钓鱼比赛的政府权利机构。自从竞技钓鱼比赛由中国钓鱼协会划入该机构管理以后,陆续制定出台了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定。这一信息表明,国内竞技钓鱼管理纳入依法管理的希望,也证明有8000万群众基础的钓鱼活动需要健康的竞技钓鱼比赛。
    组织形式、体制的多元化,正是竞技钓鱼的未来。关心全国竞技钓鱼比赛的人大概会了解湖北老鬼队的比赛成绩相当出色。老鬼队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他们仰仗、依靠的体制,企业养队、比赛养队——职业队(俱乐部队体制)。这代表着竞技钓鱼从“家族式”师傅带徒弟模式,向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转换。职业化体制、俱乐部形式的出现,彰显国内竞技钓鱼活动的逐步成熟与未来发展。同时,也证明国内竞技钓鱼事业的进步、证明竞技钓鱼(包括池钓)生机勃勃的明天!
    祝愿浙江钓鱼比赛事业兴旺发达!祝愿海峡浙江钓鱼论坛人丁兴旺![/size][/size][/size][/size][/size][/size][/size][/size][/size][/size][/size][/size]                                    2005年6月27日凌晨于杭州。
附注:作者系执法单位普通工作者,属钓鱼爱好者。

呼风唤鱼 发表于 2005-7-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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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秃鹰 发表于 2005-7-3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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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服人 发表于 2005-7-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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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 发表于 2005-7-11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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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溪人 发表于 2005-7-11 21:18

此文是一篇理性的极具说服力的好文,俺去投一票。

飞据波 发表于 2005-11-4 17:15

[quote]原帖由 [i]小商[/i] 于 2005-7-11 19:2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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