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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华 发表于 2007-12-19 16:39

赛事信息

2008年迎奥运肇庆鱼之宝首届“新塘杯”钓鱼联谊赛
主办单位:肇庆市鱼之宝俱乐部
协办单位:肇庆市心阳渔具店
赞助单位:高要市新塘钓鱼、饮食休闲中心
比赛日期:2008年1月1日(元旦)
比赛地点:高要市南岸科德钓场
报名费用:每人50元,中午供应盒饭、矿泉水
报名人数:60人,(额满即止)
比赛项目:两场3.6米手竿综合鱼重量赛,抽签决定上下两场钓位,无鳞鱼不记成绩。
比赛时间:每场2小时,上午8:15分报到,8:45分抽签,第一场9:30--11:30,中场休息,称鱼吃饭、换位,第二场12:30--14:30,赛后班奖和抽奖(礼品待定、人人有份、永不落空)
比赛规则:
1、运动员准时报到排队抽签后按序进场,按序换场,不准乱丢自用的垃圾,比赛其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干扰他人比赛。
2、每个参赛运动员限用手竿一支,每竿限用2只无倒刺鱼钩,线长不能超出竿长30厘米(含脚线)。
3、参赛运动员报到现场抽签定位,钓位确定后不得私自变更调换,离开钓位需经裁判员同意。
4、比赛令未发前,各运动员钓组不得在赛场入水,需调漂选手统一在非比赛池调漂。
5、运动员的垂钓点是钓位号正前方的3.6米以外范围,不准抛饵打窝,饵料不得使用活饵、毒饵料及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饵球只能挂在钩上,且饵球直径不得超过2厘米。
6、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各运动员应及时收竿,未入鱼护的鱼不计算在成绩内,鱼护不准离水,不得并鱼。
7、运动员的鱼获由本人自取,工作人员过称,经裁判登记,运动员签字确认后,方能作为参赛者的成绩依据。
8、违反以上规则者一律加5分。
9、不服从裁判,不听劝告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10、运动员若对裁判的判罚和大会规则有质疑,应于当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会提出申诉,并交纳申斥费200元,胜诉退还,口头申诉不予受理。
11、非运动员、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赛区。
成绩评定:
赛场分A区,B区,C区,D区四个赛区,钓位采取区内换位的办法。计分采取负积分制,即小区重量最多者得1分,每区出线前3名,每区第一名列本次比赛前四名,每区第二名列本次比赛第五至八名,如此类推排出本次比赛前十二名。 比赛以两场总积分排名,(同积分看小分,两项相同抽签定名次)
奖励办法:
第一名:现金奖励:1008元、奖杯一座
第二名:现金奖励:508元、奖杯一座
第三名:现金奖励:308元、奖杯一座
第四名:现金奖励:208元、奖牌一个
第五名:现金奖励:208元、奖牌一个
第六名:现金奖励:208元、奖牌一个
第七名:现金奖励:208元、奖牌一个
第八名:现金奖励:108元、奖牌一个
第九名:现金奖励:108元、奖牌一个
第十名:现金奖励:108元、奖牌一个
第十一名:现金奖励:108元、奖牌一个
第十二名:现金奖励:108元、奖牌一个
报名地点:心阳渔具店或者致电13602972846莫生(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2月29日
★肇庆市周边钓友均可报名参加
★最终解释权归肇庆鱼之宝俱乐部

优秀社员 发表于 2007-12-20 07:45

:victory: :victory: :victory:支持大赛:victory: :victory: :victory:

看不清标的高手 发表于 2007-12-24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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